2013年元旦加班費怎樣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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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20-07-02 10: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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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還有半個月的時間元旦就要到了,沒想著休假想留在企業(yè)繼續(xù)加班的同事就要注意了,元旦加班費如何算,下面找法網(wǎng)小編以山東省為例子為您介紹元旦加班的加班工資如何算。
  
  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通知,青島市2013年元旦放假調(diào)休日期為1月1日至3日放假調(diào)休,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二)元旦為法定節(jié)假日。由于今年元旦假期恰逢周二、周三、周四,可能一些企業(yè)因為生產(chǎn)原因,沒有辦法安排勞動者正常休假,無法享受到元旦3天假日。如果按照青島市區(qū)現(xiàn)行最低工資標準 1240元計算的話,選擇在這3天加班的島城職工,最低可以拿到399元的加班費。
  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根據(jù)《勞動法》和《山東省企業(yè)工資支付規(guī)定》,2013年1月1日(星期二)元旦為法定節(jié)假日,要求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時基數(shù)的300% 支付加班工資,用人單位不得以換休和調(diào)休的名義拒付加班費;2013年1月2日、1月3日為休息日,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加班的,應當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如不能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基數(shù)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如果按照青島市區(qū)現(xiàn)行最低工資標準1240元計算的話,如果1月1日加班,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應該為(1240÷21.75)×300%=171元,月2日和1月3日1加班,用人單位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加班工資分別不低于(1240÷21.75)×200%×2=228元。如果職工在元旦3天里全部加班的話,可以得到的加班費為399元。
  元旦加班費法律依據(jù):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十三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jù)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jié)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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