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永川區(qū)一男子為報復他人,故意在對方聚餐后“碰瓷”其機動車,以舉報酒駕,誰知被小轎車行車記錄儀記錄下了一切。
11月6日22時30分許,文某與朋友在永川區(qū)萬達廣場內(nèi)聚餐,從車庫駕車駛出后,一行人(鐘某)突然沖到車前,并站在馬路中間,文某正準備停車禮讓對方,誰知鐘某竟自己沖向車頭,隨后倒地,并多次起身偷看,一口咬定文某酒駕撞人。
圖為行車記錄儀拍下的事發(fā)時畫面。
事發(fā)后,永川交巡警將雙方當事人帶回交巡警支隊,并對小轎車駕駛人文某做了酒精測試,結果顯示文某并未飲酒。此時,行人鐘某才說出真相,原來,他此前和文某因一些私事產(chǎn)生過矛盾,但一直耿耿于懷, 這次恰好看見文某和朋友聚餐,便心生一計,自編自演了一場“碰瓷”鬧劇,用來報復文某。
交巡警提醒: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廣大駕駛員一定要遵紀守法、文明駕駛,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煩。
來源: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