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直行車道往右轉?大清早就中招!4月15日上午8時20分,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屬一大隊三中隊民警鄧小珊在椒江區(qū)市府大道與東環(huán)大道交叉路口參與高峰崗執(zhí)勤,一輛小型汽車在路口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鄧小珊見狀攔下該車,并引導至在不影響通行的地方停下。
當鄧小珊準備詢問該車駕駛員為何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時,發(fā)現其身上彌漫著濃濃的酒氣,有涉嫌酒后駕車嫌疑。
隨后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含量測試,結果為70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面對這一結果,司機驚訝不已,今天我又沒喝酒,酒是昨晚上喝的,這樣也酒駕。
無獨有偶
又一名司機因為“隔夜酒”而中招
更巧的是
大意的他還主動送上門來
案例二
“隔夜酒”: 睡一覺起來,醉駕被查“早上開車的時候都已經忘記自己昨晚喝過酒了。”一男子在辦案區(qū)里懊惱不已。4月17日上午8時許,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屬一大隊三中隊接群眾報警:稱有人找自己麻煩,懷疑對方酒駕。
接到報警后,中隊民警通過視頻巡查,成功將車輛攔截,經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275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F場民警就將駕駛員蔣某帶到醫(yī)院抽血,進一步檢測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經臺州市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檢驗鑒定,蔣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52mg/100ml ,屬于醉酒駕車。
據蔣某交代,當天凌晨喝了酒,叫了代駕將車停在路邊自己躺在后排休息,天亮后,自認為酒醒的他,駕車去吃早餐,不料路上遭遇別車,心里一時氣不過和對方起了爭執(zhí),結果……
想必“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已經成為大多數駕駛人心中的共識,但難免有些人會掉入酒駕誤區(qū),其實,酒駕認定標準“不看時間,看含量”,接下來好好科普一下酒駕小常識。
誤區(qū)一:酒后挪車不算酒駕汽車發(fā)動并發(fā)生位移,駕駛人即處于駕駛行為當中。即使車速再慢,由于控制能力及反應能力上受到酒精的麻醉,都會造成不同程度影響,在此情況,極易發(fā)生危險事故。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只要將車駛離車原位,就可以認定有了駕駛行為。而只要駕駛員飲酒后在道路上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即構成酒駕。
誤區(qū)二:自己酒量好,喝一點沒影響酒量的好壞與血液酒精濃度沒有必然聯系,但是駕駛人卻存在僥幸心理,覺得自己酒量好,少喝點或喝完休息一會兒再駕車上路沒有問題,卻不少人因為過于自信、無視法律而被交警抓獲。
誤區(qū)三:睡一覺再開車不算酒駕其實,酒精一般在人體中代謝的時間為10-20個小時。如果少量飲酒,至少要在6個小時后駕車。如果頭一天飲酒量比較多或特別晚,建議第二天不要開車,至少要經過24小時后才能將體內的酒精散發(fā)出去,否則次日開車也可能產生酒駕甚至醉駕違法行為。
誤區(qū)四:在車里休息,不熄火,不算酒駕駕駛員喝酒后,只要坐在車上沒有熄火,車子在啟動狀態(tài),即使沒有開車行駛也算是酒駕!如果真喝多了,可以熄火,在后座也能好好休息。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駕駛員喝酒后,只要駕駛車輛,就可以認定有酒駕行為。如果車主酒后未行駛,而是直接上車休息且沒有啟動汽車,不屬于酒駕。
誤區(qū)五:明知司機酒駕卻乘坐其車,不擔責這種情景一般會出現在所有人都喝了點酒,就找喝的最少的人去開車,結果遇見查酒駕,坐車的乘客也會被要求負有連帶責任,被“一鍋端”。在此提醒各位車主,若是酒后找代駕,一定要問清是否喝過酒。
誤區(qū)六:酒后喝水能稀釋酒精含量有些酒駕司機,路遇查酒駕急中生“智”,通過喝水、抽煙、嚼口香糖,讓口腔中的酒精含量降下來以此逃避法律制裁,其實這種做法是枉費心機。測酒儀檢測的是來自肺部的氣體,而不僅是口腔里的,這也是為什么受測者至少吹氣兩到三秒的原因,因為肺部的氣體,不會因喝幾口水就能沖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