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繳存人符合無房租賃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限額不超過12個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浙江省級公積金可以按月提取嗎?
可以。
2023年1月1日起,浙江省直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政策進行了調(diào)整,—起來看看有哪些變化。
一、提高無房租賃提取住房公積金限額標準為1500元/月。
二、繳存人符合無房租賃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限額不超過12個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三、繳存人家庭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租金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四、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國家、省出臺延續(xù)實施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階段性支持政策,按本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