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2023-02-01 09:50:51 IP歸屬地:浙江
29961
閱讀
0
回復
導語:繳存人符合無房租賃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限額不超過12個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浙江省級公積金可以按月提取嗎?

  可以。

  2023年1月1日起,浙江省直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政策進行了調(diào)整,—起來看看有哪些變化。

  一、提高無房租賃提取住房公積金限額標準為1500元/月。

  二、繳存人符合無房租賃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限額不超過12個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三、繳存人家庭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租金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四、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國家、省出臺延續(xù)實施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階段性支持政策,按本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

  • 人贊過
查看更多
相關推薦

快速回帖 使用(可批量傳圖、插入視頻等)

表情
新用戶注冊
  Ctrl + Enter 快速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