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主結婚三年,婚房是爺爺奶奶的房子,那爺爺奶奶的房子本身就是公婆的,配偶子女父母是法理繼承人,孫子不是,所以公婆讓渡這套房子的所有權給兒子兒媳,跟自己出一套婚房沒有任何區(qū)別,無非是沒有額外再給一筆現金,這難道就不算支持了?
2、老人一般不會輕易提換房,他們更愿意留點現金在手里應急,他們更害怕負債,那是什么原因促使他們想換房?他們之前住的是不是樓梯房,因為爬樓梯日漸吃力,所以想換個帶電梯的房子?這個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原因,說和不說,完全是兩種輿論導向。
3、按揭款是你們兩口子出,那么這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以后哪怕要分割,你也不會吃虧,去哪里打官司,這部分錢都繞不開你,無非就是首付部分的歸屬說清楚,對你有任何影響?
況且等他們百年之后,這個首付也是贈與給你們夫妻的,那時候孫輩都老大了,難道他們單獨立個遺囑,把你撇開?如果這樣,你再來發(fā)帖,大家陪你一起譴責你公婆!現在才結婚三年,談太遠,有點空。
如果說你不稀罕這部分份額,你就是不想買房,不想負債,那么又回到第二條,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他們迫切想換房?只說一句“怕貶值”是沒有說服力的,難道他們是老年炒房客?
樓主的春秋筆法有引導輿論之嫌。我知道我這個回復很討人嫌,搞不好一群人來攻擊,但是我要說,每個人都會老的,都會面臨與女婿和兒媳婦相處的境況。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人間至理,也是立身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