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網(wǎng)友@笑面土狼:
今天有點心塞,因為聽見了一個很不幸的消息:
同學(xué)28歲,家中獨子。確診肝癌晚期,時日無多。他的妻子,在得知這個消息后,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打掉了腹中五個月的孩子,提出離婚。
兩家的經(jīng)濟條件都很好,門當(dāng)戶對型,同學(xué)父母苦求兒媳留下孩子,提出贈予上海的房產(chǎn)以及兩百萬現(xiàn)金,并且不需要女方撫養(yǎng)孩子,不讓女方再嫁時還要帶拖油瓶,但女方還是執(zhí)意打掉了孩子。
不能指責(zé)女方什么,畢竟怎么做都是她自己的權(quán)利,況且家家有本難念的經(jīng),外人也不知具體內(nèi)情。只是突然想到:如果夫妻真的很恩愛,她會這么選擇嗎?
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想,自己是覺得:肯定要把孩子生下來。畢竟最愛的人即將離世,生下孩子,擁有他生命的延續(xù),對自己也是莫大的安慰吧……
不過這事也沒法假設(shè)——無論怎么說都會被認為站著說話不腰疼。
然而還是有些悲涼,都說貧賤夫妻百事哀,談婚論嫁總講門當(dāng)戶對,那門當(dāng)戶對卻彼此沒什么感覺只是湊合過日子的夫妻呢?真的就比有情飲水飽的貧賤夫妻更幸福嗎?是否門當(dāng)戶對其實只能是彼此相愛基礎(chǔ)上的錦上添花、而不是決定一切的關(guān)鍵條件?
熱門回復(fù):
@綠卿兒:雖然有些殘忍,但打掉是對的,一是肝病易遺傳,癌癥遺傳幾率也很大,孩子基因堪憂,二是老人年齡已大,有氣亦無力,很難對孫輩善始善終,孩子早晚還得媽媽去管,三是遺腹子,又是老人帶、教育和心理都易出問題,最后,如果女方只為錢和房而生孩子,孩子將來更堪憂~
@我的燕子姑娘:其實反過來看看,如果女方肝癌,男方能不離婚啥的嗎?沒有愛的婚姻本來就脆弱,沒有愛的婚姻多了去了。。我倒是佩服這女的,敢作敢為。。這年頭,狠心的女人越來越多,女人才能活的越來越好。
@腦殼伸過來給你加個buff:不帶感情評價,28歲肝癌,從生物學(xué)角度來說,基因不好,直系親屬患癌,后代癌癥的利率也高。
@呼啦啦的FIONA:肝癌是有個時間形成過程的,孩子在肚子里5個月,那受精這期間男方的精子大概率是不健康攜帶病毒的,這個孩子受病毒感染的機會至少50%以上,兩方立場不同,考慮的角度不同,不分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