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聊聊,愛聽的聽,不愛聽的請繞道
引用“作為一個普通教育工作者,我認為可以有以下思路:”
1、首先堅持”非盈利“原則——公辦中學組織晚自修基本不收取費用,這個是性質(zhì)問題;(不向家長收費,那誰來付費?教育行政部門付?付給老師每晚50元?讓老師放棄休息時間來加班?現(xiàn)在是家長要求開班,如果不愿意付合理的費用,那就是道德綁架)
2、其次堅持”全自愿“原則——一紙承諾書,家長學生都簽字,主動要求加入或者放棄,這個是原則問題(那老師是否也有自愿的權(quán)利?老師是不是就應(yīng)該擁有一票否決權(quán),否則全社會同意老師在休息時間來加班,老師覺得太累,不想來也得來?)
3、再次堅持”不授課“原則——晚間只自修or答疑,決不能整班授課,進入正常教學序列,以此綁架不參與的孩子,這個是公平原則(贊成的同時,我就問下,全班48人,自愿來36人,12人不來;一道普遍性問題,晚自習時老師答還是不答?答了,那12個沒來的,第二天還要答第二遍;不答,那就根本沒有必要讓老師在場,所以如果要開班,站在老師的立場,老師的唯一要求就是100%,沒有自愿不自愿的說法)
4、最后堅持”不加量“原則——晚自修不能再次布置任何白天作業(yè)以外的作業(yè),避免課業(yè)負擔加重,這個是減負大背景(這個贊成)
所以綜上所述,4條原則,兩條不成立
其實開不開班,最要達成的是公平性原則
那就是為什么民辦可以,公辦就不行?為什么住宿生可以晚習班,通校生就不行?
追根溯源,就是因為民辦住校的差異導致的。
反問:為什么民辦要住校?答案不外乎民辦生源來自杭州各地,家離學校遠,解決家長的困難;那為什么公辦學校家長有困難,需要晚習班,卻不解決呢?
為什么公辦家長的困難需要自己去克服,民辦的接送困難卻可以學校通過住宿來解決呢?
為什么不能讓民辦家長自己在學校旁邊租房子自己解決?
所以就公平性而言,要么民辦取消住宿,全體義務(wù)教育階段孩子不準晚習班
要么公辦民辦全部統(tǒng)一,不管住校、通校,一律全員晚習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