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今年起,無房租賃提取住房公積金限額具體標準:杭州市區(qū)(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臨平區(qū)、富陽區(qū)、臨安區(qū))為1500元/月,桐廬縣為1050元/月,淳安縣為750元/月,建德市為600元/月。
一、無房租賃提取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需要連續(x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產(chǎn)權住房且租賃住房。
二、無房租賃提取限額標準調(diào)整后,可提取額度如何計算?
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提取限額不超過12個月。以杭州市區(qū)為例,結合疫情防控期間的提取政策,2022年6月前每月限額為1200元/月,6月起為1500元/月。例如,2023年1月來提取,可提取金額計算規(guī)則為:1200×4(202202至202205)+1500×8(202206至202301)=16800。
如何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wǎng)和浙里辦APP辦理“租賃自住住房提取公積金”業(yè)務?
辦理方法:浙江政務服務網(wǎng)
電腦網(wǎng)頁端打開“浙江政務服務網(wǎng)”,首頁點擊“個人服務”,進入個人服務頁面,按順序選擇杭州市→按部門→市公積金中心。
在市公積金中心業(yè)務列表中,找到“公積金提取→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點擊“在線辦理”。